第(3/3)页 “知道了,朗基努斯大哥。” 天色已经不早,两人随便找了个地方住下,打算明天再街上逛逛看能不能发现什么,如果不能,就只有去永远万能的消息场所——酒馆了。 …… 华贵的马车缓缓地在野狼城的大道上行驶着,那个优雅的中年男人坐在里面就好像坐在自己卧室的雕花大床上一样平稳,他正在阅读手上拿着的几页纸。 如此宽敞的马车如果只坐着一个人似乎有些太浪费,所以现在他的对面还有一个穿着银色斗篷的人,这人看起来很强壮,手上的肌肉如钢铁一般坚硬且分明,一看就是常年作战之人。 “为什么不直接杀了他?”罩在银色斗篷里的人开口道,声音十分淡漠,仿佛有一种金属的质感。 “要放长线,才能钓大鱼,否则只钓起来一条小金鱼我可不满意。” “这条鱼还不够大吗?他可比整个暗陆四个行省十八个地区里所有的叛逆加起来还要大!”那人的声音终于有了一丝起伏。 “稍安勿躁,里维斯阁下,一切都在我的掌控之中。” 穿着斗篷的里维斯盯着他看了一会,终于又恢复了淡漠的声线。 “希望你是对的,余烬大人。”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