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身旁乞儿嗤笑道:“我知杏儿无力,无法伤你分毫,但是我们的目的本就不是为伤你,两年来你一直拿我做实验,你所配用的麻药,我也暗中学习校对配方,而且还改良了,只要割破你的皮肤即可。你现在还没有感觉到吗?” 大胡子一听,顿感身上酸麻,暗道“坏了,中计了!”这要是落入自己亲手折磨两年的杂种手里,那肯定是生不如死。随即立马拳化为掌,手掌因蓄力散发紫色幽光,像夺命的镰刀,打向乞儿面部,“麻药而已,不足为虑,我现在只要你的命!” 乞儿大急,虽不知为何大胡子手掌因何能变色,但肯定的是这一掌是用尽气力之掌,落到自己身上必死无疑,于是惊呼:“前辈,你还不出来吗?” 手掌正要命中之际,一道枪影射出,似闪电穿透了大胡子身体。大胡子瞬间绷直了身体,一脸难以置信的模样,低头看到了胸前突出的枪尖。 乞儿咧嘴一笑,模样十分丑恶,心想,终于赌对了! 原来,神秘男子一路尾随三人,身法奇特,常人无法察觉。大胡子本事确实不小,以防高人惦记,隐藏了境界,但是在身法上吃了亏,并没有察觉到神秘男子。 为什么乞儿能发现神秘男子跟踪呢? 是因为乞儿换上兽心之后,五感特别敏锐,他靠的不是各种技巧,而是靠气味和感觉。 人类可以隐藏呼吸、心跳、脚步等,但是气味是难以隐藏的,因为人类无法控制身上每一个毛孔闭合。只要乞儿愿意,他可以记住任何一个与他接触的人,而且终身不忘。 大胡子做实验时,他故意隐瞒了自身的这项特性。 其实乞儿在回来的路上已感受到今日当街神秘男的气息,既然迟迟没出手,肯定是在找机会。 先不管他的用意是什么,只要能解决面前让他恨之入骨的大胡子,怎么样都行,现在如愿了。 只见从角落里浮出了神秘男子,当这位高大的男人出现在乞儿面前的时候,乞儿惊慑于他随意流露出来的威严气息,他微微一笑,“小家伙,够机灵的。” 第(2/3)页